今年以來,出口形勢好轉,企業訂單逐漸增多。然而,寧波海關在對今年上半年的查驗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后發現,有部分外貿企業在接訂單的時候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在沒有仔細鑒別客戶需求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是否侵犯別人知識產權的情況下就盲目接單,結果造成貨物被海關扣押,吃了悶虧。
“外貿企業不僅要會接單,還要學會分析訂單中的風險,否則容易做‘虧本生意’,那就得不償失了。”寧波海關查驗中心副主任李進軍表示。
采購商“傍名牌”出口商擔責任
近日,寧波海關在對一批出口至尼日利亞的揚聲器進行查驗時,發現其外包裝紙盒上赫然印著“PIONEAR”,而“PIONEER(先鋒)”則是日本著名品牌。“PIONEAR”和“PIONEER”兩個單詞如此相似,引起了海關查驗關員的警覺,決定暫扣該批揚聲器。后經聯系權利人,并經海關調查認定,這批“PIONEAR”揚聲器構成近似侵權,侵犯了“PIONEER”的商標權。最終,這批100箱約4000只揚聲器悉數被海關扣留,貨主浙江天樂集團還得擔負侵權賠償責任,為給先鋒權利人造成的損失買單。
對于這一結果,天樂集團有關人士表示,在接訂單時,起初以為是“先鋒”商標,就沒敢接單,可客戶指明說字母不同,并非“先鋒”品牌。他以為這兩個是不一樣的商標就沒有問題,壓根沒有想過還有“近似侵權”這一說法。
“顯然,這家企業沒有想到訂單中潛藏著的知識產權風險,結果‘中招’,不僅貨物全部被扣押,還要賠償。”海關工作人員表示。
不僅“傍名牌”有風險,在沒有對方正式授權許可的情況下用“名牌”也是違法的。近日,寧波一家報關企業向海關申報出口一批手電筒,申報金額為20468美元。不料,寧波海關突然接到了“虎頭牌”權利人——廣州市電筒工業公司的舉報,稱這批手電筒上有“虎頭牌”的圖形,侵犯該公司的商標權。寧波海關在查驗中確認廣州市電筒工業公司的舉報屬實,并決定暫扣這批貨物。
對于這個意想不到的結果,出口商也非常郁悶。“當時接訂單的時候,我們只看到‘虎頭牌’圖形,但沒有虎頭牌的字樣,以為圖形或字樣單獨出現沒有問題,誰知道踩中了地雷。”貨主陳先生懊悔地說,“我擔心因為這個案子,我們公司的企業信用等級會下降,以后通關的時候就無法享受到原等級的優惠通關措施了。”
三大領域潛藏侵權風險
來自海關的查驗分析發現,類似的案例正在不斷增多,令一些企業遭受到莫名的損失。
據寧波海關統計,今年上半年海關共查獲侵犯知識產權案件365起,案值約4660萬元,查扣各類侵權貨物約2360萬件,同比分別增長81。6%、104。2%、51。7%。
在這些侵權案件中,大部分案件是不法出口企業在明知侵權的情況下,采取“申報不實、品名不符”的手法企圖渾水摸魚,暗中闖關,但也有一些案件是出口企業在“不知情、無意識”的情況下侵犯了別人的知識產權,導致了不小的損失。而這些出口企業,都是根據采購商的訂單要求生產的。換句話說,風險來自于訂單本身。
在這些“無意識”侵權案件中,侵犯圖形商標、侵犯外觀專利權、“傍名牌”侵權成為三大風險來源領域。分析顯示,今年上半年寧波海關共查獲各類圖形商標侵權案件19起,占全部侵權案件的5。2%;侵犯外觀涉及專利權案件16起,占侵權案件的4。38%;以“傍名牌”手段侵犯近似商標的案件有15起,占全部侵權案件的4%。
在侵犯圖形商標案件中,“三環圖形”、“NIKE鉤圖形”、“鱷魚圖形”列前三位。在侵犯外觀專利案件中,涉及的產品前三位分別為刨腳刀、玻璃擦、圓珠筆。在以“傍名牌”手段近似侵權的案件中,“NIKE”、“PHILIPS”、“BOSCH”等三個品牌排在前三位。
企業應熟悉相關知識產權規則
余姚、慈溪、寧海等地制造業發達,中小企業眾多,他們規模小、生產速度快,通常成為國外客商的首選目標。但從海關調查的情況來看,不少企業通常是根據國外客商提供的圖紙或樣板直接進行生產,不關注貨物知識產權狀況,不留心國家的法規政策,直到海關查扣貨物時才知道是侵權或違法。
那么,如何規避此類風險呢?寧波海關查驗中心查驗三科副科長譚澤生提醒我市廣大中小出口企業,在接訂單時要多留個心眼,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企業在接單洽談前要了解國內外有關知識產權的保護規則,尤其是要了解商標權、外觀專利權等詳細的知識產權規則。有條件的企業,最好能聘請知識產權方面的專家當顧問。
2。企業在訂單洽談中,如果對方提出要加工某些知名品牌或特定外觀的產品,不妨要求對方提供合法的知識產權授權材料,明確授權的范圍、權限與時限等。同時,接單企業在獲得知識產權權利人的授權后,最好要求權利人將該授權在海關總署知識產權備案系統中予以及時更新登記,以便提高通關效率。
3。外貿企業要多學習海關政策,多了解國家有關政策的變化,在遵守國家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去實現利潤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