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說,私存私放資金設立“小金庫”問題仍然存在。此次審計發現,82個所屬單位采取截留收入、虛列支出等方式,套取和私存私放資金4.14億元,主要用于發放獎金、補貼等。
劉家義介紹說,一些部門監管不嚴,加之事業單位改革尚未到位,部分部門所屬單位違反財經制度問題比較突出。此次審計發現的違規問題有80%以上發生在所屬二三級單位,涉及金額49.3億元。
據介紹,審計發現,210個所屬單位未經批準擴大開支范圍等10.26億元;33個所屬單位采取虛列支出、以撥作支等方式,將1.51億元預算資金列支后撥付給下級單位或項目承擔單位;13個所屬單位采取重復申報項目、多報在編人數等方式,多申領財政資金0.3億元。
目前,相關部門已追回或歸還資金9.06億元,采取收回賬外資產、調整會計賬目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13.0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