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個稅修正案征求意見,近一段時間,社會各界對于個稅有關話題的討論此起彼伏。為何3000元免征額成為焦點中的焦點?如何堵住高收入人群的個稅漏洞?個稅改革能否實現以“家庭為單位征收”?
免征額為何定為3000元?
符合當前居民消費支出增長情況,為今后居民消費支出增長留下空間
Q各界圍繞“3000元免征額”的討論不絕于耳,免征額定為3000元是否合適?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郝如玉:在個稅中設置免征額,主要是考慮到保護居民的“基本生存權利”,要在工薪所得中扣除一部分必要的“生計費用”,維持居民的基本生活條件。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靳東升:個稅免征額的設定主要是以基本生活費用支出為基礎,綜合考慮城鎮居民消費性支出增長和物價變化因素確定,草案提出的3000元額度符合當前居民消費支出增長情況,也為今后居民消費支出增長留下空間。
Q社會各界有一部分聲音希望免征額再提高些。如何看待這種呼聲?
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應該說3000元的免征額是在前幾次調整幅度基礎上的一種相對平穩調整,背后也傳遞出個稅免征額將實行“動態調整”的積極信號。也就是說,今后免征額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會隨著我國物價匯率變動以及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的變化實行動態化調整。同時,免征額也不宜調得過高,否則個稅納稅面過窄,不利于提高公眾納稅意識,稅收大幅下降也不利于增加財政用于公共服務的支出。
如何堵住高收入者個稅漏洞?
對單位違規發放收入加強監管,加強代扣代繳
Q這次改革是否體現“高收入者多納稅”的原則?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怡:此次個稅法修訂對稅率級次級距也進行調整,體現加大對高收入者調節力度的態度。但目前的調整仍僅限于針對工薪所得,并沒有涉及高收入群體股息、資本利得等非勞動所得,對高收入人群的影響并不是很大。由于信息不對稱,高收入人群工薪所得之外的收入很難被監測和征收到。
Q該如何堵住高收入人群的個稅漏洞?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白景明:加強高收入者的稅收征管是發揮個稅“削峰平谷”調控作用的重要手段。從我國現有的稅收征管模式來講,最有效的加強高收入者個稅征管的方法是在單位層面。加強代扣代繳,加強對單位違規發放收入的監管,加強對企業的審計。同時,加大對單位在代扣代繳層面偷逃個稅的處罰。
能否以“家庭”為單位征收?
目前推進綜合計稅尚難,十二五逐步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稅制
Q個稅改革能否實現以“家庭為單位征收”?
劉怡:關于“以家庭為單位征收”的討論,實際上傳遞出個稅改革亟待從分類向綜合邁進的改革信號。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個稅都實行綜合或者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綜合計稅是最能體現一個人納稅能力的稅制,而我國“十二五”已明確提出要逐步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稅制。
Q綜合稅制有三個明顯標志:一個是將個人各種收入項目加總按綜合稅率計征;一個是以家庭為征收單位;一個是以年為征稅時段。此次個稅法修訂是否體現了這一改革目標?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目前的個稅修訂舉措仍屬于個稅改革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目標邁進的“前期鋪墊”,當前要在我國推進綜合計稅仍面臨很大難度。“需要實現納稅人信息申報的實名制,個人全部收入信息應實現網絡全覆蓋,納稅人申報制度也要健全,同時管理部門的稽查能力也要跟上,工作量會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