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時任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報告時表示要探索成立知識產權專門法院。日前,多名知識產權專家表示,中國知產案件越來越多,[香港注冊公司]知識產權專門法院的成立應該加快速度。
6日,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舉辦知識產權刑事風險防控和刑事救濟研討會。會上,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李順德介紹,知識產權案件民事管轄權在中院,現在全國100多個基層法院經最高法院同意也有了管轄權,而這些法院都有專門的知識產權法庭,由專業的法官審理。“但知產刑事案件卻是所有的基層法院都可以審理,而中國又是先刑后民,導致出現一些案件被基層法院判侵權獲刑后,中級法院民事判決不侵權的笑話。而有的基層法院為了搶案子,硬用刑事手段來處理知產案件。”李順德說,刑事訴訟法修訂時,知產法學界就呼吁過避免這種現象,但未被采納。
其實,在之前的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中,多名委員也認為現行的知識產權案件審判制度有一定的弊端,不利于對知識產權的整體和系統保護。斯喜委員曾呼吁在專門的知識產權法院沒有建立之前,推廣行政、民事、刑事“三合一”的審判模式,認為對提高處理知識產權案件效率和提高審判質量,特別是統一審判標準,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李順德對南都記者表示[注冊美國公司],目前全國已有5個高級法院、59個中級法院和69個基層法院試點“三審合一”的審判模式,成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法院,是知識產權司法未來的發展趨勢。
曾任最高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的蔣志培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美國公司注冊]成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法院并不存在太大的技術性難題,最主要的問題是各部門應該統一思想,不應該因為各自部門的利益阻礙整體的機制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