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發展改革委提供的數據,過去5年,我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從13億元增加到290億元,年節能能力從60多萬噸標準煤增加到1300多萬噸標準煤。注冊香港公司節能服務產業拉動社會投資累計超過1800億元。
“十一五”期間,我國節能服務公司從80多家增加到800多家,從業人員從1.6萬人增加到18萬人,節能服務產業規模從47億元增加到840億元。
為加快節能服務產業發展,2010年4月,國務院制定了《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為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創造了良好的政策和體制環境。
《意見》從四個方面對支持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做出了具體規定:美國公司注冊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實行稅收扶持政策;完善相關會計制度;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
2010年,中央財政共安排20億元,支持節能服務公司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國家暫免征收營業稅,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對合同期滿后節能服務公司無償轉讓給用能單位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