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乘用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促進乘用車產業健康發展,工信部昨日發布《乘用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征集意見稿。征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11年9月20日。
征求意見稿提出,乘用車生產企業比如符合以下條件才可準入,分別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章和國家產業政策、宏觀調控政策的規定;具備一定的規模和必要的生產能力和條件;具備必要的產品設計開發能力;所生產的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及規定;具備保證產品生產一致性的能力;具有產品銷售和售后服務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