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券交易所(香港聯合交易所)
香港最早的證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經紀協會于1891年成立,1914年易名為香港證券交易所,1921年,香港又成立了第二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經紀人協會,1947年,這兩家交易所合并為香港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到60年代后期,香港原有的一家交易所已滿足不了股票市場繁榮和發展的需要,1969年以后相繼成立了遠東、金銀、九龍三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市場進入四家交易所并存的所謂“四會時代”。1973——1974年的股市暴跌,充分暴露了香港證券市場四會并存局面所引致的各種弊端,1986年3月27日,四家交易所正式合并組成香港聯合交易所。4月2日,聯交所開業,并開始享有在香港建立,經營和維護證券市場的專營權。
香港的證券交易歷史悠久,早于19世紀香港開埠初期已出現,但到1891年香港經紀協會成立,香港始有正式的證券交易市場。1914年,該會易名為香港經紀商會。1921年,香港股份商會注冊成立,屬香港第二間交易所。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兩所于1947年合并,成為香港證券交易所。
香港上市優勢
當公司決定申請上市后,還要選擇在合適的市場上市。為此,下文載述以香港為上市地的一些優點:
通往中國內地的門檻 - 從策略上來看,香港地處高增長地區,與亞洲其他地區的貿易及業務往來頻繁。香港是國際公認的金融中心,業界精英蕓集,交易所曾為不少亞洲及跨國公司提供集資機會。
把握中國內地經濟增長的機遇 - 香港為發行人提供一個理想的交易平臺,藉此進軍飛躍發展的內地市場。再者,隨著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及北京將主辦2008年奧運會,大小企業均可藉著中國經濟起飛而獲得不少機遇。
本土市場理論 - 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此,香港是有意尋求在海外國際市場上市的內地企業的首選市場。一些在香港及另一主要海外交易所雙重上市的中國內地企業,其絕大部份的成交在香港市場進行,更加可以突顯出「本土市場」理論的重要性。
健全的法律體制 - 香港的法律體制以英國普通法為基礎,法制妥善而健全,為籌集資金的公司提供穩妥而具吸引力的基礎,也能維持投資者的信心。
《國際會計準則》-除了《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之外,在個別情況下,交易所亦會接納新申請人采用美國公認會計原則及其他會計準則。
完善的監管架構 - 我們的《上市規則》力求符合國際標準,對上市發行人要求高水平的披露規定。我們對企業管治的要求嚴格,確保投資者能夠從發行人獲取適時及具透明度的資料,從而評價公司的狀況及前景。
資金及資訊自由流動 - 在香港,資金流動不受限制、提供多項稅務優惠、貨幣可自由兌換及證券可自由轉讓,為發行人和投資者提供一個具吸引力的市場。
先進的結算及交收設施 - 香港一直以擁有健全可靠的證券及銀行業著稱,配以先進完善的交易、結算及交收設施作為后盾。此外,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美元結算系統,使本地金融機構能在亞洲時區即時以港元結算美元交易,而毋須等候十二個小時后在紐約時區進行結算,有助減少因結算港元及美元的時差問題而產生的匯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