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會以及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監事行使以下職權:
1 公司財務檢查權。
2 公司業務執行監督權。
3 調查權。
4 公司訴訟代表權。
5 罷免建議權。
6 臨時股東會會議提議權。
7 臨時股東會會議召集和主持權。
8 股東會會議提案權。
9 質詢建議權。
10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